孩子,妳當然可以拒絕親親抱抱

2014031823:06
Yolanda (1歲4個月)Xenia (5歲4個月)
 

來分享一篇好文,來自In媽咪育兒新知

 
 
 

親愛的女兒,請先容爸爸媽媽跟妳說一聲:對不起。 
 

那一天,我們錯了

過年時,我們興高采烈地帶妳去拜訪好久不見的姑婆,那是一位曾經在妳爸爸小時候將妳爸爸視如己出的慈祥長者。而一歲半的妳年紀雖小卻不怎麼怕生,還會主動且親暱地叫喚爸爸媽媽阿公阿嬤叔叔阿姨…跟妳熟稔的長輩們都好喜歡妳,覺得妳好得人疼。 

所以那天,爸媽一帶妳到姑婆家,就迫不及待地要妳「來!叫姑婆!」。妳躲開了,躲到爸爸身後說什麼就是不肯叫。我跟爸爸都好失望,覺得平常教妳的禮貌,怎麼這下都忘光光了,妳明明會的呀!不死心的我們臨去前又抱著妳,要妳給姑婆「親一個」,而妳不太高興地扭動著作勢要哭。爸媽尷尬極了,更拼命地要妳「親一下再走」。妳老大不情願地給了一個 kiss bye,勉強交差了事。 

事後爸媽靜下心來思考,益發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坐立難安。我們居然只是希望妳可以表現得恰如其分討人喜歡,好顯示自己教導有方 ,遂不顧妳的意願,硬逼著要妳做妳不想做的事,而壓根就忘了,其實妳也才見過姑婆第二次面而已 (第一次見面是妳六個月大的時候,妳怎麼可能有印象 )。 
 

妳,才是妳自己身體的主人

或許是爸媽太習慣和妳親親抱抱了,從小幫妳洗澡、幫妳換尿布擦乳液,所以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個小小的身體是屬於我們的,忘了妳已經是有主見的個體。妳,才是妳身體的主人,而我們的行為無異於是冒犯了妳的舒適圈。 

妳應該知道,爸媽是不會隨便給陌生人抱妳的。就像有一回我們大樓管理員作勢想要伸手抱妳,就被媽媽給斷然拒絕了—即便我知道他沒有惡意。因為我覺得,在沒有徵得人家父母的同意前就要伸手抱人家小孩,是件很不禮貌的事 (也很危險,很多綁架案件都是熟人所為)。但事實上,爸媽那天的行為也沒高明到哪裡去。我們沒有徵得妳的同意,就要妳去給誰誰誰親親抱抱。說穿了,那不過是犧牲妳的自主權,要妳放棄對自己身體的主張,好迎合親朋好友的期待罷了。 
 

如果妳還不是很清楚這件事的嚴重性,那麼媽媽想跟妳分享:根據美國 2010 年犯罪受害者中心所進行的調查顯示,每五個女童中就有一個曾遭受過程度不一的兒童性騷擾,男童則是每二十個就有一個。而這些加害者並非我們所以為的陌生人,相反地,往往是我們身邊或是相熟的親友所為。原因就在於:我們並沒有教孩子誠實面對自己的感受,拿捏相處的分際。而「親暱」跟「騷擾」往往只有一線之隔,端看當事人的意願罷了。 

我們沒有教孩子,只要覺得不舒服或心裡不願意,就該斷然拒絕抱抱的請求;我們也沒有教孩子要勇敢說「不」─ 即便對象是至親。更甚者,我們還推波助瀾地讓孩子隱匿起自己真實的感受,允許親戚不斷地用親情暴力騷擾自己的孩子,目的只是為了讓孩子看來落落大方、家教優良。 
 

給親親 才是有禮貌的小孩?

一歲半的妳其實很不合作,吃飯不乖乖坐好、穿衣服也很有意見。所以媽媽有時會很習慣地想要「糾正」妳,要妳乖乖吃飯、好好穿衣服…。但媽媽把妳「不給親親」這件事跟妳其他的不合作行為混為一談了,所以才又試圖要糾正妳的禮貌。但媽媽卻忽略了:要不要給誰親親的這件事,妳確實是有權選擇的。所謂的「禮貌」應該是奠基在妳也覺得舒服的前提下而發自內心的舉動。那些被迫就範的表現,根本談不上禮貌。我們應該尊重妳說「不」的決定,而非使用更多的手段,好比「抱一下就給妳買禮物」等利誘、或是「你不親一下姑婆、她會好難過」等情感威脅,來脅迫妳就範。 
 

等妳,在對的時機用自己的方式表示愛

媽媽應該要明白的另一點是:即便妳拒絕給姑婆親親,也並不表示妳不喜歡姑婆呀。妳有妳自己表現愛意的方式,就像妳偶而會邊玩扮家家酒,一邊端上妳煮好的菜一副要「招待」我的樣子。我知道,那就是妳愛媽媽的方式。 

那麼,下次再帶妳見姑婆時,媽媽會記得好好先跟妳介紹這位姑婆,讓妳心裡有準備,不會再這麼貿然指使妳去親親抱抱。妳也可以來個妳最拿手的 give-me-five,用妳覺得最自然的方式來表示對長輩的敬愛。當然,如果妳願意,妳還是有機會可以去給姑婆親一個,相信姑婆也會很高興,看到妳打從心裡漾出來的燦爛笑容!